通知:垣曲县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提高
发布日期:2021-02-08 11:32 来源: 民政局 浏览次数: 【字体: 大 中 小 】 打印本页
致残障朋友的一封信
各位残障朋友:
2016年1月1日起,我省建立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为了切实保障您的合法权益,现将有关情况告知您:
(一)补贴对象: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是城乡低保家庭中的所有持证残疾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是所有残疾等级为一级、二级且需要长期照护持证重度残疾人。特困、孤儿和享受其他补贴的按有关政策衔接要求具体执行。
(二)补贴标准:从2021年起,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进行动态调整,分别按上一年度全省农村平均低保标准的15%和20%确定。2021年两项补贴标准分别确定为66元/人/月、89元/人/月。
(三)申请程序:残疾人两项补贴采取残疾人自愿申请,有关部门逐级审核,定期复核的办法。符合条件的,本人或监护人等代理人可通过村(居)委会或到当地乡镇/街道办提交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残疾证、低保证(申请困难生活补贴)、银行账户(惠民一卡通)等材料,及时提出申请。县民政部门将会尽快为您办理相关手续。
咨询电话:0359-6060751
祝您生活愉快,家庭幸福,万事如意!
垣曲县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