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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醒】集中供热开始前,居民用户要注意什么?

发布日期:2023-11-06 11:30      来源: 垣曲县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      打印本页

  1、正常取暖用户检查是否已全额缴纳采暖费;

  2、根据《运城市中心城区集中供热管理暂行办法》及垣曲县城区集中供热管理办法规定:城市供热实行缴费用热,缴纳时间为11月10日前,逾期未缴纳采暖费的,经催告在合理期限内仍不缴纳的,我公司将采取暂缓供热、限制供热或停止供热,由此产生的后果由用户自行承担,届时给您造成不便还请谅解;

  3、2023年11月15日起还未缴费的用户将每日累计收取采暖费总额3‰的违约金;

  4、推荐您采用微信公众号或支付宝线上缴费,或到垣曲热力供热服务中心缴费(人民东路皋落林场院内东1楼)

  5.用户编号可拨打0359-6020699进行查询

  供热前广大用户需做哪些准备?

  1、检查室内采暖系统阀门、排气阀是否完好,室内暖气片定期清掏;

  2、检查室内采暖系统的连接点是否完好,避免夏季因采暖设备政动、室内装修或采暖系统维修等造成跑、冒、滴、漏;

  3、检查室内供热系统周围是否有妨碍供热抢修等隐患,如存任隐患,应提前清除;

  4、供热注水期间,用户家中应留人观察注水情况,免除跑水现象发生;

  5、在采暖系统注水时,应对系统进行手动放风,直至见水为止。

  注意事项

  1、在供热开始或因故停供再开始时,用户要及时排除系统内空气;

  2、暖气片周围不要堆放杂物,以免影响采暖质量;

  3、管道上的各种阀门,除排气阀外,不得随意关闭和开启;

  4、房间的封闭情况应当良好;

  5、采暖期间冷运行时,家中留人,以免给用户带来损失;

  6、当室内进行装修时,暖气片应保持在原来位置且保证对流散热顺畅,维修方便;

  7、应爱护采暖设施,不得随意拆除或增加供热设备,擅自泄放热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