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要闻动态>部门动态

县司法局为各司法所配发警用电动摩托车

发布日期:2024-11-05 16:58      来源: 垣曲县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      打印本页

  为进一步提升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效率,加强司法所执法装备建设,近日,县司法局举行了警用电动摩托车配发仪式。

  仪式现场,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刘永平发表了重要讲话,他强调了警用电动摩托车配备对于基层司法工作的重要性以及使用过程中的注意事项和管理要求。随后,局班子成员将一辆辆崭新的警用电动摩托车钥匙交到司法所工作人员手中,标志着这批警用电动摩托车正式投入使用。

  警用电动摩托车的配备将极大地提高司法所工作人员的快速反应能力和执法效率,无论是日常的法治宣传、矛盾纠纷调解,还是社区矫正等工作,都将更加高效地开展,对于司法所更好地履行职责、服务群众具有重要意义。

  司法所全体工作人员纷纷表示,将以此次警用电动摩托车配备为契机,更加积极地投入到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中,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和车辆使用管理规定,爱护和正确使用警用电动摩托车,充分发挥其作用,为维护基层社会稳定、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做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