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垣曲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第15次(扩大)学习会

发布日期:2024-11-25 08:45      来源: 垣曲县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      打印本页

  11月21日,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第15次(扩大)学习会,集体学习了《习近平、丁薛祥同志在全国教育大会上的讲话》《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乡村全面振兴规划(2024—202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国共产党山西垣曲历史》第二卷(1949—1978)等内容。县委书记史玉江主持会议并讲话。县委副书记、县长马巍,县委副书记柴照明,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小虎,县政协主席李鹏等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参加学习。

  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的重要讲话,是指导新时代新征程教育工作的纲领性文献,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办好人民满意教育。要提高政治站位,领会精神实质,把握实践要求,落实落细重点任务,加快建设教育强县。要强化思政教育,实施好新时代立德树人工程,扎实推进中小学思想政治教育一体化建设,切实增强思政课的思想性、针对性。要优化资源配置,守牢校园安全底线,扎实开展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创建,促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和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全面提升我县教育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要深化教育改革,积极稳妥开展高中课程改革和高考综合改革,完善教师教学评估机制、激励机制,提高教学管理的科学性、针对性,让教育改革发展成果惠及全县人民。

  会议强调,《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是“三农”领域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综合性法律,《乡村全面振兴规划》是指导乡村振兴的纲领性文件,要推进城乡融合,实现乡村全面振兴。要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的作用,健全配套政策体系、工作体系、责任体系,推动乡村振兴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要增强法治观念,持续学深悟透,将其中蕴含的重要原则和要求转化为可操作、能落地的具体措施,不断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能力。要学用“千万工程”经验,突出打造2个省级精品示范村和15个提档升级村,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步伐,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要抓好巩固衔接,用好“三好三全三精准”工作机制,精准落实各项帮扶措施,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

  会议要求,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为加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提供了重要法律保障,要积极依法履职,加强资源保护利用。要加强学习,吃透精神内涵,把握原则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抓好贯彻落实,全面推进新矿产资源法的落地实施。要加强保护,依法依规做好矿产资源勘查登记、开采审批、科学保护及矿山修复等各项工作,推动矿山治理开发制度化、规范化运行。要加强利用,充分发挥北方铜业、五龙镁业“链主”企业作用,积极招引产业链上下游配套项目。全力推动已达成意向项目尽快落地,为创建全国知名的铜镁精深加工基地和全国重要的尾矿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基地注入新动力。要加强监管,加大执法和查处力度,严厉打击非法开采、越界开采、破坏性开采等违法行为,全力保护矿产资源安全。

  会议强调,会议强调,党史是强党资政育人的最好教科书,要深入学习党史,汲取拼搏奋进力量。要筑牢信仰之基,以《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为抓手,以身作则、以上率下,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要践行为民初心,从党史中深刻感悟党的为民宗旨,认真做好中央、省、市“15+15+3”民生实事项目和县级确定的民生实事,真正做到解民难、排民忧、纾民困。要加强保护利用,做好垣曲党史资源研究阐释和开发利用,扎实开展红色遗迹、革命文物和纪念设施保护传承工作,将垣曲的红色资源转化为党史学习教育的生动教材,推动党史工作再上新台阶。要注重统筹协调,把学习党史同总结经验、观照现实、推动工作结合起来,统筹抓好招商引资、项目建设、民生改善、社会治理、党的建设等各项重点工作,以党史学习教育成效推动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会议还对当前其他重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