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49号) 整改任务验收公示
发布日期:2025-05-12 11:13 来源: 运城市生态环境局垣曲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大 中 小 】 打印本页
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49号)
整改任务验收公示
垣曲县人民政府责的省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整改任务第49项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按照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的要求,现将该项任务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任务
黄河流域垣曲县污水处理厂尾水人工湿地净化工程应开工未开工。
二、整改措施
筹足建设资金,优化施工方案,增加施工机械,倒排施工工期,确保施工进度按优化方案中的进度要求完成各项建设任务。
三、整改完成情况
该项目2023年11月4日正式开工建设,2025年4月25日全面完工。
如果对该任务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5月12日至2025年5月21日,共10天)向运城市生态环境局反馈。
联 系 人:邓强
固定电话:6022696
电子邮箱:422611181@qq.com
2025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