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垣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老虎机游戏印发垣曲县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土地整治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5-23 12:14      来源: 垣曲县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      打印本页

信息索引号 YC04100/2025-00692 发布时间 2025-05-23
发布机构 垣曲县人民政府 文号 垣政办发〔2025〕7号
主题词 综合政务 体裁 政办发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垣曲县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土地整治项目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第47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垣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5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垣曲县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土地整治项目实施方案

  随着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对建设用地的需求快速增长,全县耕地后备资源日益匮乏,实现耕地占补平衡尤其是占优补优的难度不断加大,单纯依靠政府财政投资的土地整治管理模式,已难以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耕地保护及占补平衡的需求。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老虎机游戏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意见》(中发〔2017〕4号)及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老虎机游戏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土地整治的指导意见》(晋政办发〔2018〕1号),严格落实《山西省土地整治条例》,创新土地整治机制,发挥市场作用,规范土地整治项目、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土地整治,提高全县土地整治水平,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根据中央、省、市土地综合整治的有关规定,以拓宽投资渠道为主线,以加快推进土地综合整治为重点,建立社会资本投资土地综合整治工作新机制,落实耕地占补平衡目标,实现全县耕地面积不减少、质量有提高、产能有增加。

  (二)基本原则

  坚持统筹规划,政府引导,多元参与,明确权责,合作共赢,实现土地整治规模化、标准化,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总体目标

  完善土地整治市场机制,规范土地整治项目,实现土地整治投入多元化、实施模式多样化、途径多种化,进一步激发活力、增加动力,提升土地整治水平,增加耕地数量,提升耕地质量,守住全县耕地红线,进一步改善农业生产条件,促进生态文明建设。

  (四)适用范围

  社会资本参与土地整治的范围包括:宜耕未利用地开发、水土适宜沟谷土地综合整治、建设占用耕地的耕作层剥离再利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移民搬迁村庄土地复垦、闲置凋敝宅基地整治盘活利用、历史遗留工矿废弃地复垦等。

  禁止在生态保护红线、林地管理、湿地、河道湖区等范围内开垦耕地;禁止在严重沙化、水土流失严重、生态脆弱、污染严重难以恢复等区域开垦耕地;禁止在25度以上陡坡地、重要水源地15度以上坡地开垦耕地;坡度在15度至25度范围的区域,根据农业生产需要和农民群众意愿确需开垦的,应经县自然资源部门论证评估,报省、市自然资源部门复核认定具备稳定耕种条件后方可实施;未利用地开垦应限定在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确定的宜耕后备资源范围内实施。

  项目实施模式及各主体权责

  (一)实施模式

  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择具有投资、运营管理能力的社会资本,双方按照平等协商原则订立合同,明确责权利关系,由社会资本合作方组织实施土地整治项目,政府依据项目工程造价审核、财务决算审计报告及验收批复、报备入库新增补充耕地指标数量向社会资本合作方支付相应对价,保证社会资本获得合理收益。

  (二)项目主体权责

  社会资本合作方负责通过公开竞争方式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机构依据国家土地整治有关法规和技术标准开展清查、测量,编制合作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及预算报告等各项工作。负责合作项目资金的筹措,根据项目进度,向县自然资源局提供出资计划,保证项目资金及时到位;负责合作项目的具体实施,对项目的工程质量、安全、工期以及项目预期效益承担主体责任。

  县自然资源局负责项目的立项、设计及预算审核,组织竣工验收及项目验收报备工作。

  三、项目运行程序

  (一)做好项目前期工作

  县自然资源局依据现行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土地整治等相关规划,合理安排区域内土地整治项目,对当年度需要实施的各类土地整治项目,纳入项目年度实施计划。

  (二)择优选择社会资本合作方

  县自然资源局根据项目类型,依据相关法律法规,采取公开招标形式,择优选择社会资本作为合作伙伴,组织项目实施。社会资本合作方确定后,应当及时公告或公示合作项目基本情况、公开资本合作方招标结果等相关信息,并与社会投资方及时签订项目合同。

  (三)项目立项

  社会资本合作方可先行选择项目实施地块,向县自然资源局提出土地综合整治的申请,申请报告应说明土地综合整治的具体位置、规模、范围拐点坐标、新增耕地面积、主要工程内容、投资来源、投资估算等内容,同时应提供项目所在地村委会及乡镇政府出具的同意土地综合整治的书面意见。县自然资源局征求农业农村、水利、林业、生态环境等部门选址意见,组织专家对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论证评审并下达立项批复。

  (四)项目监管

  原则上土地整治项目规划设计编制单位、招标代理机构须具备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工程勘测、监理单位须具备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参与土地整治项目施工的相关企业和机构应具备相应工程类资质;

  (五)项目设计及预算审核

  社会资本合作方组织有资质的单位编制项目初步设计及预算,由县自然资源局组织评审并下达设计批复。

  (六)项目实施

  社会资本合作方具有相应施工资质的,要严格按照批准的项目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内容组织施工;社会资本合作方不具备相应施工资质的,应在县自然资源局的监督下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并签订合同。

  (七)项目验收

  社会资本合作方将验收资料准备齐全,向县自然资源局提交自验报告并申请终验。县自然资源局按照土地整治项目验收规程组织验收,验收合格的,出具项目验收报告。

  (八)项目报备

  社会资本合作方配合县自然资源局进行新增补充耕地入库报备,形成耕地占补平衡指标。

  (九)项目新增耕地管护

  新增补充耕地应交由原土地权利人管理,签订管护协议,安排耕种,严禁撂荒,新增耕地管护费按照省市相关政策标准执行。

  (十)地籍变更及档案管理

  社会资本合作方应配合自然资源局做好项目的地籍变更登记工作,同时协助县自然资源局收集、整理项目实施进程中的有关文件、报告、图件等资料,做好项目成果等有关档案管理工作。

  四、分配方式

  按照有利于鼓励引导民间资本参与土地整治项目、促进农业发展的原则,项目新增耕地报备入库后,县自然资源局根据新增耕地质量等别评定结果,以新增补充耕地指标面积测算费用。代建管理费由项目建设成本和开发奖励两部分组成。项目建设成本依据项目工程造价审核、财务决算审计报告及验收批复核定。开发奖励为新增耕地指标部分的奖励,根据耕地质量等别情况实行差别化奖励,以耕地等别为10等地为基准,每亩1万元,质量等别差额为每亩每等0.25万元。具体数额以中标额和合同签订的数额为准。

  五、政策保障

  (一)加强项目全过程监管

  县自然资源局履行社会资本参与土地整治的相关职责,在做好项目可研审批立项、设计与预算审核、项目后期重估、复核、审计、组织竣工验收及项目信息报备等工作的基础上,重点加强项目全过程监管,按照项目合作协议及有关规定,建立项目全过程监管机制,强化单项工程验收,切实做好项目分类管理、权属调整、动态检测、及时更新等各项工作。在项目竣工验收前,依据相关技术规程组织农业农村局等相关单位和专家对已完成项目的工程数量、质量以及耕地质量等别进行全面认定,并由自然资源局会同各相关部门终验确认。

  (二)建立项目选址联合审查机制

  各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和规定,对社会资本参与的土地整治项目加强监管和审核。严格土地整治项目选址论证,水利、林业、农业、生态环境等相关部门进行联合审查,严禁与其他部门实施的各类项目重叠。严禁项目合作方以任何形式转包、分包项目。严禁未征得人民群众同意而强行安排土地整治项目。

  (三)建立社会资本准入和退出机制

  社会资本参与土地整治项目必须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取,由项目主管部门与社会资本合作方签订协议,明确双方权责利,按约定的形式、内容、标准,履行完成合同及本办法规定的全部内容后,社会资本自然退出。遇不可抗力或违约导致合作提前终止的,严格按照协议约定,在分清违约责任、落实项目资产处理和建设后续方案情况下,允许社会资本退出。社会资本合作方招标时要对社会投资方的合同履行、从业行为、服务态度、工程质量、信用管理等方面进行信用评价,并将信用评价纳入评标范围。参与土地整治项目实施的社会资本合作方及项目合作单位在工作中存在违法违规、弄虚作假、质量低劣情况,一经发现,将依法依规作出处理。

  (四)加强补充耕地指标调控和管理

  通过土地整治所产生的耕地占补平衡指标,优先用于保障我县征地项目落实耕地占补平衡需求,原则上不允许进行交易,如确需调剂使用的,严格按照省、市补充耕地指标调剂办法进行。调剂主体应为县人民政府,政府平台公司、工商企业等不得以任何方式形式收购、持有、转让、交易补充耕地指标,参与实施补充耕地收益不得与非农建设补充耕地指标调剂收入直接挂钩。

  本实施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2021年5月6日印发的《垣曲县引入社会资本参与土地综合整治项目投资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垣政办发〔2021〕13号),2021年7月26日印发的《垣曲县引入社会资本进行皋落乡、长直乡、王茅镇土地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垣政办发〔2021〕20号),2022年9月22日《老虎机游戏印发垣曲县引入社会资本进行土地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垣政办发〔2022〕31号)同时废止。2025年5月前签订合同尚未施行完毕的项目仍按原方案执行。

  如遇省市相关政策调整的从其规定。